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
中国质量监管网
投诉对象:
投诉问题:
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
投诉要求:
退换货并赔偿人身伤害损失,对商家进行处罚
投诉进度:
已审核
发起投诉:2024-11-13
本人于2024年7月3日在京东商城app上面派丽蒙(PARIM)京东自营旗舰店购买一副太阳镜,订单编号297919277198,金额253.1元。收到货以后戴上感觉鼻托位置不舒适,后来鼻子上-片一片起小红疹,不戴过两天就好了,但是没有想过是鼻托的问题。持续3次,才确认是鼻托材料质量不台格,引起过敏。 对本人造成多次人身伤害!!! 联系商家,商家以过了7天退换货期限,拒绝退换货,商家补发鼻托和螺丝刀,让我自行更换。但是,收到鼻托和螺丝刀以后,螺丝刀无法拧下鼻托螺丝。与商家多次沟通退换货处理,商家以已过7天退换货期限,不子退换货!!!联系京东商城客服,多次沟通,京东也以已过7天退换货期限,不予退换货。京东客服要求提供医院开的过敏证明,才能退换货!!! 难道是要我再次去医院当着医生的面戴上此太阳镜,让医生看着鼻子过敏,再开证明吗???商家和京东对客户提出会造成人身伤害的不合理要求,必须严肃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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