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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红公司擅自发布广告被罚,涉及产品属于医疗器械
2024-02-28 返回列表

近日,北京春雨听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春雨听雷网络公司)因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,被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罚款1.8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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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雨听雷网络公司logo。资料图片

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房市监处罚〔2024〕126号显示,经查,春雨听雷网络公司在小红书平台通过账号9500199506发布了一条标题为“毛长梦多的日子我过够了!脱毛仪救我!”的视频笔记,视频中宣传的产品名称为强脉冲光治疗仪,型号为U106PR,属于医疗器械,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,广告费为1.8万元。

图片2.png 涉事账号。资料图片

春雨听雷网络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《广告法》相关规定。房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现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,并对其作出罚款1.8万元、没收违法所得1.8万元的行政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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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。资料图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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